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目的、方针、主线、总体布局、目标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历史性课题,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指明前进方向,提供基本遵循。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习近平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了鲜明生动的阐述,他强调:“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
党的十九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写入党章,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第一条。这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最根本的经验总结,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又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党的领导地位,反映的是中国最大的国情,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全面领导是具体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必须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国家政权的机构、体制、制度等的设计、安排、运行之中,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加快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做到党的工作进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突出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统领地位,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要害。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中,党中央是顶梁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最根本的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习近平强调,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对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
2017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指出,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根据《规定》,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每年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书面述职一次。这已经成为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内容,并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见》进一步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同时,中共中央还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调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国家安全、港澳台侨、外交、国防、军队等党中央集中统一管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条例》对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强调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这一制度安排为强化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有力保证。
2020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中央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须把握的第一条原则,强调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条例》着眼加强中央委员会工作,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两个维护”的具体规定、办法等,结合各种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经过持续努力,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巩固了党的团结统一,确保了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是党的建设的“灵魂 ”和“根基”。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明确党的政治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战略定位,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问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目的是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意见》通篇贯彻和体现“两个维护 ”这一根本要求,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对党的各项建设的统领作用,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意见》强调,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
2019年3月,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强调要认真履行新时代巡视工作政治监督责任,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进一步强调,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为落实这些要求,党中央聚焦党的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目标、政治追求持续发力,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落实全过程,不断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问题,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也能够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是熔铸在中国共产党人血脉里的政治基因。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始终保持了自我革命精神,一次次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病症,一次次靠自己解决了自身问题。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不停歇。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艰难困苦而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总开关”问题。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习近平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宣示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定政治信念。习近平指出,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2019年5月底开始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上而下分两批在全党开展。这是新时代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为了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动教育常态化长效化。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推动主题教育各项成果落地见效。
在抓好党内集中教育的同时,党中央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一系列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辅导读物。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强则力量倍增。2018年7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并阐述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提出,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引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张桂梅、钟南山、黄文秀、张富清、郑德荣、张黎明 ……一批批优秀共产党员不断涌现;“硬骨头六连”、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党委、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和居社区党总支……一个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有地方党委3202个,基层党组织468.1万个,党员总数为9191.4万名。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增强。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把作风建设摆上议程,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根据过去几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是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党的作风建设从细节入手,坚持“常”“长”二字,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让全党和人民群众感到了变化,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中看到了希望,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凝聚了党心民心。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95.7%的群众认为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卓有成效,比2013年提高14.4个百分点;95.8%的群众认为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卓有成效,比2012年提高16.5个百分点。
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纪律和规矩,推动党员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划出界限。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将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深入剖析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制度事关根本,关乎长远。2018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对此后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党中央更加重视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把制度的刚性标尺立起来,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规定》逐一明确了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对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提出要求,是从根本上破解党内法规“执行难”问题、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与同时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一起,进一步对党内法规工作进行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成为党立规、执规的“规矩”。为了继续扭住责任制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以后,习近平强调,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一查到底。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同时,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的范围,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着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经过全党不懈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净化纯洁。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以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日臻完善。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