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业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人员资格:截至2014年6月,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2. 申报条件:从事具体创业项目的经营实践活动,含已经完成创业前期各项调查准备工作,且已有部分资金投入的拟经营项目。具体规定查阅我校就业信息网创业天地栏目《我校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3. 申报材料:见我校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我校大学生创业基金申报表》
4. 工作安排:
4月10日前,申报人员将材料交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侯。
4月20日前,资格审查,申报条件审核。
4月30日前,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5月30日前,发放创业基金。
5. 要求:各院系大力宣传,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顺利申报大学生创业基金。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