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非新乡籍) 要求档案回原籍(交1+2)
1.交就信息反馈表。
2.只有就业信息、无接收单位者:交《我校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意向登记表》;
或办理人事代理者:交人事代理证明;
或找到工作者:交档案接收证明。
二、省内(非新乡籍) 要求档案留新乡(交1+2)
1.交就业信息反馈表。
2.找到工作者:交《就业协议书》,要求:三份全交,“用人单位”处盖章,“上级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去大分办盖章。
三、新乡籍学生 要求档案放新乡(交1+2或1+3)
1.交就业信息反馈表。
2.找到工作者:交《就业协议书》,要求:三份全交,“用人单位”处盖章,“上级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去大分办盖章。
3.灵活就业者:交《我校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意向登记表》
四、省外:(交1)
1.就业信息反馈表
2.其他什么都不需要交,默认回原籍
五、未就业者:就业信息反馈表+办理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