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7〕8号
我校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各学院对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的管理,引导活动积极、有序地开展,促进我校优秀校友与母校间的互动联系、在校学生的成人成才教育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广泛开展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有利于加强优秀校友对于母校的联系,增强优秀校友对母校的感恩回馈;有利于及时掌握国内优秀校友的最新动态;有利于促进在校学生的成人成才教育。学校鼓励各院系积极举办多场次、高水准的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
第二条我校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的管理部门为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学院举办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进行审批、经费管理以及各类讲座活动的信息统计。
第二章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细则
第三条活动举办条件
(一)活动指导思想正确,符合国家方针、政策,要把好交流工作政治关。各举办学院应具有完备的会务组织能力。
(二)能够邀请本学院在社会各界的精英校友与会,主要包括有各行政单位部门领导、各科研机构主要研究人员、各知名企业家、各年轻优秀创业人员。
(三)会议经费落实明确,能够保证会务及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活动申办程序
(一)各学院举办优秀校友返校讲座活动,须提前1-3个工作日向学生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提前报备,明确与会人员、交流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每场学术报告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二)会后3-5个工作日内及时汇总活动信息,总结活动材料,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
第五条每场讲座的资助标准为:
(一)国际知名专家、院士:3000~5000元;
(二)国内知名专家、博导:1000~2000元;
(三)省内知名专家、教授:1000元;
(四)知名企业家:1000~3000元;
(五)年轻优秀创业人员:500~1000元;
(六)其它费用由邀请单位承担;
(七)特殊情况由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